成工院评估函〔2017〕7号
各部门(单位):
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关于印发〈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工院〔2017〕25号),结合学校要求,评估办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整理,将一些指标进行了量化,并经过评估办常务副主任进行专门研究与审定,各牵头部门进一步分解,形成了部门(单位)合格评估目标责任书,2017年5月2日经学校校务会原则审定通过。
现将目标责任书送各部门(单位),请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认真审阅。若有意见,请于5月3日中午12:00前通过OA提交至学科专业建设与评建处王建永老师处。
附件: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目标责任书(见学校OA通知)
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