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工院评估函〔2017〕4号
各重点建设工程牵头部门:
为扎实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各项重点建设工程,根据《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成工院〔2017〕25号)的具体要求,经评估办研究决定,由各牵头部门协同各行动计划责任部门,制定各项重点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填写以“重点建设工程”(详见学校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附件2)为单位,每一个重点建设工程制定一个实施方案。
二、各重点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参照“参考提纲”认真填写。
三、各牵头部门于2017年5月5日前填好实施方案(附件1),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30975981@qq.com。联系电话:87992883;联系人:王建永;地点:办公楼116。
特此通知。
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