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工院〔2016〕112号
校内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放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3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学位[2015]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3年开始招生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5个本科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简称授位审核)工作,依据省学位办对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的指标内涵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 “授位审核”工作的本科专业
本次参与“授位审核工作”的本科专业是我校2013年首次招生的本科专业。具体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学院)、通信工程(通信工程学院)、网络工程(计算机工程学院)、国际商务(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授位审核”工作内容
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学位[2015]3号)文件规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不满五年(含五年)的公办高校和所有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由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组对其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集中评审。集中评审主要根据学校上报材料进行会议评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家到校进行实地评审。要求所评专业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当年的4月15日之前向省学位委员会报送以下材料(送省学位办,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材料):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报告;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和专业培养方案,装订成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为做好各专业的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各相关学院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加强建设”的评建原则,做好以下材料的编撰整理:
1.认真梳理专业建设以来的各项工作,按照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指标体系,撰写二级指标综述。
2.根据二级指标综述,收集支撑材料并装盒,并建立文档目录。
3.撰写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自评依据。根据专业设置以来,专业建设所做的工作,结合指标要求撰写本专业建设的自评依据。
4.填报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5.修订完善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建立与培训(—2016.12.01)
1.组织分工
各二级学院成立授位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参加本次学位评估的专业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形成各学院的评估工作方案,并报学科专业建设与评建处备案。
2. 培训
由学科专业建设与评建处组织对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进行一次培训,明确目标,解读评估指标。
3.完成第一稿
由相关二级学院完成授位申报材料第一稿。
第二阶段:第二稿(2016.12.01—2016.12.31)
1.完成第二稿(申报材料、二级指标综述、有关支撑材料等)的编写工作和支撑条件的第一次自查整改。
2.列出存在的问题,包括对照指标要求的各种软硬件问题。
3.整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第三稿(2017.01.01—2017.03.30)
1.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要求的申报材料和支撑条件的自查整改。
2.请专家对材料进行预评估。
3.对专家所提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第四稿(2017.04.01—2017.04.15)
1.定稿。
2.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3.申报材料的印制。
4.将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四、工作要求
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申位审核工作涉及到能否正常对该专业学生授予学位。各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所在学院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加强建设”的评建原则,抽调本单位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确保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一次性通过。
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学位[2015]3号)(见附件1)和《申位文件材料行文格式规范》的要求(见附件2),完成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依据表”、“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及各项软硬件支撑材料的整理工作。
附件:
1. 《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学位[2015]3号)
2.申位文件材料行文格式规范
3.“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依据表”参考模版(见校内办公平台)
成都工业学院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