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工院评估函〔2017〕1号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文件规定,我校将于2018年接受教育部开展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简称“合格评估”)。为做好我校合格评估相关工作,加强对合格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成立了“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评估办”),推动此项工作。
为使学校的评估工作有效进行,同时更好指导院(系)评估工作,经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拟在校内各院(系)遴选抽调合格评估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估办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及抽调时间要求
(一)岗位职责与要求
1.职责:评估工作相关文件的制定、发布;组织、指导各项评估任务的开展;收集评估材料;督查落实各部门(单位)评估工作;组织召开校级评估工作会议,发布或通报学校评估信息;与评估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2.要求:工作认真、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博士、教学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
(二)工作时间及绩效考核
1.抽调时间:2017年4月-2019年6月
2.按照行政管理人员上班要求进行考核。与行政管理人员享受同等绩效。
二、院(系)推荐名额
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每个单位推荐1-2人。
三、报送时间
3月17日(周五)前报评估办公室(评建处,办公楼116)罗老师处。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办公室工作需要以及各单位推荐人员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最终入选人员。
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